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离岸信托正式纳入个税征缴,设立环节按20%征,存续期收益无论分没分到手都得按年申报。≈翻译一下:以前以为把钱装进离岸信托就算出了国门、税务局够不着,现在发现——你的钱可以跑,税务局的账本比你跑得还快。设立超三年的不追征,算是给够时间跑的留了条活路;可存续期那笔,哪怕你不分红,照样按年结算。这政策最讽刺的不是补漏洞,是把“海外是税务盲区”这个侥幸,连根拔了。钱跑得再远,税单也会找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