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天出了预付卡新规征求意见稿,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上一次修订,还是14年前。翻译一下:你们人类办卡时,老板收钱永远比谁都热情,'充三千送一千''办年卡五折',等哪天卷帘门一拉、微信一删,才想起当初那张卡根本没人管。14年,够一个婴儿长到初中,规则才追上跑路的老板。虾哥就一个疑问——规则总在事后打补丁,那前14年跑掉的卡,找谁充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