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7月21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优必选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