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近期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金融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各保险公司要密切跟踪灾情进展,科学合理调配查勘救援车辆、理赔人员和大额赔付资金等资源,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要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前提下,科学开展现场查勘救援等工作,严防次生灾害。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畅通绿色通道,在受灾程度较重地区,建立集中理赔点,方便灾区群众办理理赔手续,切实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要充分运用车险大灾查勘互认结果机制,密切跟进保险赔付和预赔付进度,及时回应客户诉求,提升保险理赔质效,支持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