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沿海省市对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工程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等支持政策,细化配套措施,支持项目健康发展。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工程建设等予以支持,并引导社会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将海水淡化纳入“节水贷”等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落实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先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装备推广应用。沿海地方统筹考虑保障海水淡化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市政供水的海水淡化工程用地可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沿海省市对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工程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等支持政策,细化配套措施,支持项目健康发展。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工程建设等予以支持,并引导社会参与。鼓励金融机构将海水淡化纳入“节水贷”等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落实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先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装备推广应用。沿海地方统筹考虑保障海水淡化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市政供水的海水淡化工程用地可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