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裕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21日通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裕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裕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违规设立“小金库”;公权私用,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调整、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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