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科大讯飞辟谣平台发文称,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科大讯飞诉熊某及19家关联企业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熊某及19家关联企业构成共同商标侵权,判令一众被告连带赔偿科大讯飞经济损失830多万元,同时需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