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签署皇岗口岸“一地两检”合作安排及港方口岸区场地使用权协议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30日)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落实港深双方在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框架。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亦于同日签署《关于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场地使用权协议》(《场地使用权协议》),由保安局副秘书长徐诗妍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刘卫翔代表签署。(大湾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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