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绿色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计划在2026年至2028年期间组织绿色消费试点工作。首批试点申报范围包括城市所辖区(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地方依规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申报主体需编制绿色消费试点申报材料,并于2026年8月30日前寄送商务部。试点单位应根据本地试点方案有序组织实施,试点建设周期为两年。商务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试点名单。(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