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7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酰胺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创锦纶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金源高性材料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均为 60.0%,福建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力源锦纶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力恒锦纶实业有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南充美华尼龙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均为 67.6%,其他合作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 62.2%,中国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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