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发布

7月29日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为进一步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已正式出台,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助力首都文旅实现高质量发展。在申报流程与评审机制方面,《奖励办法》明确了从申报、初审、复审到公示、资金拨付的全链条管理要求,确保奖励资金规范、透明、精准到位。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项目须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据悉,《奖励办法》将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持续激发旅行社、文旅经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推动全市文旅消费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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