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将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社会公众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价不超97.0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12个月。该事项已获相关委员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