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提出,鼓励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培育我国化妆品领域首发经济,对国际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上市或者在中国以及其他国家(地区)同步上市的,产品注册备案时,注册人、备案人可以提供产品在中国首发上市的承诺性声明,免于提交在注册人、备案人所在国或者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上述国际化妆品新品在注册备案时提交的生产国(地区)销售包装可以是设计图。